关于修订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,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,结合“示范工地”评选工作实际,我会对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并经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理事大会审议通过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(修订稿)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,原合建协【2015】33号文“关于印发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的通知”同时废止。
2016年4月12日